工信部不再直接管理船舶行業規范條件相關工作
發布日期:2019-04-04 閱讀:5061
近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公告2019年第13號。公告稱,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神,經研究,決定不再直接管理船舶行業規范條件相關工作。
自2019年4月2日起,工信部發布的《船舶行業規范條件》(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5號)和《船舶行業規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》(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45號)廢止,不再直接管理船舶行業規范條件相關工作。
此外,公告提出,工信部鼓勵相關行業組織在已有工作基礎上,依法合規開展船舶行業規范條件工作,引導企業規范發展,加強行業自律。據接近工信部裝備司內部人士介紹,這一舉措旨在貫徹落實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神,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作用,鼓勵船舶工業堅持市場化發展。
據了解,去年工信部才剛剛組織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、中國船級社等單位對《船舶行業規范條件》及《船舶行業規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》進行了合并修訂,并在6月30日前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。目前工信部暫確定廢止兩份文件,未來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經驗的積累,或有更多的行業規范條件會采取類似的做法。
消息一出,業內不少人表示出擔心,沒有了政府公信力的約束,會不會讓船舶工業再次形成無序競爭的場面?
內部人士解釋道,這次是一次改革探索,我們期待用政府放權的減法,激發市場和企業的活力。在船舶工業的特定發展時期,政府部門承擔了原本歸屬于行業組織應該擔負的工作。而隨著船舶工業的發展,協會、船級社等行業組織已經具備了開展相關工作的能力,工信部將從具體事務的執行者轉變為行業引導及監管者,積極轉變職能,促進船舶工業健康規范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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